了解「平安三宝」保障概念 勿过急为生命终章超前部署 黄维达医生 (信报「生命伦理线」专栏 11.0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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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达医生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研究员
香港新的《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即将生效,预料将引起广泛关注。不少人视之为一线曙光,认为能保障自己将来的死亡质素,并开始主动进行俗称「平安三宝」的超前部署,即遗嘱、持久授权书及预设医疗指示。然而,是否只要集齐这「三宝」,就能保障生命最后阶段的死亡质素?我们又应如何看待「平安三宝」,如何掌握「维持生命治疗」理念,并与家人展开开放讨论?本文一一分析。
在香港,这「三宝」均为有效的法律文件。不过,遗嘱与持久授权书不能涵盖医疗决定,因此具法律约束力的预设医疗指示,便成为表达病危时医疗意愿关键。人应能自主选择生存方式,当然也应能为人生最后阶段作出决定。可是,为健康人士预先安排「预设医疗指示」,原来极具争议。原则上,这条例是让病人以至健康的潜在病人透过正式文件,预先告知医疗人员︰日后若患上末期疾病,或不能逆转的昏迷或器官功能衰竭,是否希望使用「维持生命治疗」。简单来说,就是在已知无法康复情况下,是否愿意继续使用呼吸机、强心药、人工心肺或洗肾机,以维持肺功能、心跳、血压与肾功能。
这些严重疾病,可以是完全意料之外,例如突发性脑出血或创伤性出血;也可属部分预期之内,例如反复使用强效抗生素仍无好转的严重肺部感染、心脏衰竭恶化至末期,或化疗也无法控制的肺癌,并已扩散至骨骼与脑部的极端状态。
「预设医疗指示」看似直接,但若在未经历严重疾病、相对健康时就预早订立,简单声明「不愿意」,在医学伦理和实际操作层面,远非那么简单。无论年纪与健康状况如何,要健康人士想像自己罹患危疾,本身已极度困难;更何况还要设想疾病如何影响身体、评估自己能否承受疾病与治疗带来的症状,再判断哪些「维持生命治疗」可接受——这需要多大的想像力与自我认识,才能理性地作出决定?
健康人士无法想像被喉管插入喉咙的感觉;也难以体会被喉管插入颈部血管的一刻;更别说胸口被反复按压经历。即使笔者身为深切治疗部医生,也无法预料自己在病危时对这些治疗的接受度。因此,在被诊断患上严重疾病前,便要预先决定「在什么情况下愿意或不愿意接受哪些措施」,不仅极为困难,亦难以有真正准确答案。
「预设医疗指示」复杂性不止于此。有些末期病人为了纾缓症状或争取存活时间,会接受具创伤性治疗。那么,预设医疗指示在这种情况是否仍然适用?举例来说,末期肠癌病人可能需要接受肠道改道手术,以纾缓阻塞。如病人已签署预设医疗指示,列明末期疾病时不希望接受任何「维持生命治疗」,那么应否使用创伤性呼吸机及全身麻醉进行手术?此时,医生、病人及其至亲必须作出「当下」判断︰目前状况是否适用预设指示?即使已有预设医疗指示,这种「当下」讨论与决策仍是必不可少,才能确保最终的决定真正保障病人。
「预设照顾计划」实践价值
对于所有临近生命终点的人来说,一个「当下」关于「维持生命治疗」的决定才是最关键。而预设医疗指示与先前推出的「预设照顾计划」,正是用来预先准备和记录这些决定的重要工具。事实上,即使在新法例生效前,香港医管局和部分私营医护人员,早已根据临床实务指引及普通法框架,推动「预设照顾计划」多年。新条例不但不阻碍现行计划的进程,反而加强了医护人员的信心,也提升了患有严重脑退化症、末期癌症及器官衰竭病人及其至亲的信任。对他们而言,「平安三宝」绝对具有重大价值。然而,与其只着眼于「预设医疗指示」这份文件,更重要的是对死亡及「维持生命治疗」的透彻理解,以及与家人之间建立坦诚沟通。这包括了解各类「维持生命治疗」的用途、风险与副作用,认识预期疾病发展的过程,并准备好在病人无法表达意愿时,能以家人身份担任医疗决定的代理人。
我们期望,随着新条例的推行,能唤起大众对死亡质素的重视——让末期疾病患者善用「平安三宝」,得以有尊严地离世;同时也让健康大众接触「轻量版平安三宝」,掌握「维持生命治疗」理念,与家人展开开放讨论。毕竟,关心与理解比一份文件来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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