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命百歲安樂死?
4月23日港台電視節目《哲學有偈傾》談安樂死,我是嘉賓。深夜看完自己「粉墨登場」(真的要在臉上打粉底才可登場錄影呢) ,第二天一早返大學與胡令芳教授同場主持一個生命倫理研討會,討論最新的抗衰老研究致力發明讓人類長命百歲的藥物。那是美麗的願景?還是隱藏了灰色倫理疑慮?
有研究者樂觀地相信,目前關於衰老機制的科學研究已屆重要突破的邊緣。在實驗室裡已有方法在細胞和基因功能層面令蛔蟲和小鼠長壽,那就有可能在人體也找到標靶,以生化藥物積極干預,令人類可以長命百歲甚至一百廿歲。
在個人而言,誰會完全不想長命百歲?不過我會馬上想到問題。以中國大陸為例,十三億人口,半個世紀出盡九牛二虎之力包括強迫墮胎才控制到人口,如果十三億人都活上一百歲怎麼得了,正在放寬的「一孩政策」也要急煞車吧?再看彈丸之地的香港,數以萬計的弱老被塞在每人只有6.5平方米的床位算是「安老」,此刻官員還在憂心「高齡海嘯」將帶來更重的擔子,當香港人均壽命過百歲,老人會是怎樣地活著?
雄心勃勃的研究者和醫藥商卻知道上述的擔憂是「偽命題」:令人長命百歲的藥物一定是很值錢的,不是人人吃得起。延年益壽「藥物」嚴格來說並非醫療,政府也不會資助,有錢才吃,市場自會調整。
這便隱藏了倫理疑慮:貧富不均本身已造成健康懸殊,若長壽藥物令富者壽命更長,而窮者只能認命,這似乎有違社會公義。
其實過去30年人均壽命早已大為延長,「人生七十古來稀」的俗語也失效多時。目前大多數發達社會尚未曾處理好長者退休後的身心發展需要,美言「第三齡」、「老有所為」大多是口號,要忽然發覺社會的年輕勞動力接不上了,才來鼓勵長者再就業,實際得很。
在研討會上有人問,如果人可以長命百歲但又怕老年苦悶,是否可以讓他們有權選擇安樂死?
既要長命百歲又要安樂死?這倒不是怪論。我在《哲學有偈傾》節目也談到,荷蘭是全球最先讓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最初是針對極度痛苦的病人,但範圍越弄越寬,現在真在討論可否放寬至沒有病痛的人,誰只要覺得自己生命已經圓滿(lived a complete life) ,活夠了就用安樂死畫上句號!
我想,人類真是聰明又奇怪的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