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命百歲安樂死? (東周刊「一葉一杏林」專欄 09.05.2018)

長命百歲安樂死? 4月23日港台電視節目《哲學有偈傾》談安樂死,我是嘉賓。深夜看完自己「粉墨登場」(真的要在臉上打粉底才可登場錄影呢) ,第二天一早返大學與胡令芳教授同場主持一個生命倫理研討會,討論最新的抗衰老研究致力發明讓人類長命百歲的藥物。那是美麗的願景?還是隱藏了灰色倫理疑慮? 有研究者樂觀地相信,目前關於衰老機制的科學研究已屆重要突破的邊緣。在實驗室裡已有方法在細胞和基因功能層面令蛔蟲和小鼠長壽,那就有可能在人體也找到標靶,以生化藥物積極干預,令人類可以長命百歲甚至一百廿歲。 在個人而言,誰會完全不想長命百歲?不過我會馬上想到問題。以中國大陸為例,十三億人口,半個世紀出盡九牛二虎之力包括強迫墮胎才控制到人口,如果十三億人都活上一百歲怎麼得了,正在放寬的「一孩政策」也要急煞車吧?再看彈丸之地的香港,數以萬計的弱老被塞在每人只有6.5平方米的床位算是「安老」,此刻官員還在憂心「高齡海嘯」將帶來更重的擔子,當香港人均壽命過百歲,老人會是怎樣地活著? 雄心勃勃的研究者和醫藥商卻知道上述的擔憂是「偽命題」:令人長命百歲的藥物一定是很值錢的,不是人人吃得起。延年益壽「藥物」嚴格來說並非醫療,政府也不會資助,有錢才吃,市場自會調整。 這便隱藏了倫理疑慮:貧富不均本身已造成健康懸殊,若長壽藥物令富者壽命更長,而窮者只能認命,這似乎有違社會公義。 其實過去30年人均壽命早已大為延長,「人生七十古來稀」的俗語也失效多時。目前大多數發達社會尚未曾處理好長者退休後的身心發展需要,美言「第三齡」、「老有所為」大多是口號,要忽然發覺社會的年輕勞動力接不上了,才來鼓勵長者再就業,實際得很。 在研討會上有人問,如果人可以長命百歲但又怕老年苦悶,是否可以讓他們有權選擇安樂死? 既要長命百歲又要安樂死?這倒不是怪論。我在《哲學有偈傾》節目也談到,荷蘭是全球最先讓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最初是針對極度痛苦的病人,但範圍越弄越寬,現在真在討論可否放寬至沒有病痛的人,誰只要覺得自己生命已經圓滿(lived a complete life) ,活夠了就用安樂死畫上句號! 我想,人類真是聰明又奇怪的物種。
Workshop on Perspectives in Biogerontology: Advances and Ethical Implications

(Co-organised by CUHK Centre for Bioethics & CUHK Jockey Club Institute of Ageing) Date: 24 April 2018 (Tuesday) Time: 9:45 a.m. – 5:00 p.m. Venue: Lecture Theatre 5, 2/F, Cheng Yu Tung Buildi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atin Location Map: Please click here Programme Rundown: Please click here List of Abstracts and Speakers’ Biographies: Please click here Registration: Please click here […]
Centre Director Attended a TV Programme of RTHK “Philosophy Night 2018”

Centre Director Attended a TV Programme of RTHK “Philosophy Night 2018” Retrieved from RTHK.HK (23 April 2018) DisclaimerAll views or opinions expressed in the various interviews belong to the individuals only, and do not represent the views or opinions of the CUHK Centre for Bioethics.
公投墮胎:民情與中庸之道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23.04.2018)

公投墮胎:民情與中庸之道 愛爾蘭訂於5月25日進行公民投票,決定是否修訂憲法第8條修正案,從而容許國會放寬禁止墮胎的法例。這次公民投票毫無疑問是歷史性的。上一次就墮胎法公投已經是35年前,第8條修正案是其結果,現時愛爾蘭的墮胎法在全球可以歸入非常嚴厲之列。一旦放寬,新的法例會趨近歐洲其他國家的「中庸之道」。這在一個以天主教徒居多的國家當然不是尋常的事。 在生命倫理學,墮胎與反墮胎的爭議是個大題目,這與生命倫理學的美國源流有關。在美國,墮胎是一個令社會長期對立甚至撕裂的政治議題,其中根深蒂固的爭持角力可能僅次於種族問題和槍械管制。在香港,墮胎似乎從來沒有成為公眾討論焦點,香港法例有《終止妊娠規例》,醫生和孕婦在法律規定的情況和程序底下可以進行人工流產。規例傾向「保守」一邊,但留有相對寬容的空間讓醫生評估孕婦的身心狀況。如果有人仍然嫌法例過度限制孕婦了的自由選擇權利,可以在境外例如內地接受人工流產 —— 中國大陸的墮胎法在全球是在非常寬鬆之列。 「寬鬆」「保守」憑誰說? 問題是,墮胎法例是「寬鬆」還是「保守」,有沒有一個普世的「中庸之道」,憑誰來說?還是入鄉隨俗便是合理?各國國情不同,文化和價值觀差異甚大,所訂立的墮胎法例有寬有緊是否自然不過的現象?互相尊重差異便是? 尊重文化差異通常是不錯的,但這觀點未能解釋為何一些同是多數人民信奉天主教的國家,法例也會差異很大,例如西班牙與愛爾蘭。香港、臺灣和中國大陸文化同源,為何香港的法例傾向「保守」?如果說,那是因為經過英國殖民統治仍然沿用法例,那麼為何同樣曾是英國殖民地的新加坡,墮胎法卻在全球寬鬆之列?況且,目前英國本身的墮胎法也是全歐洲最寬鬆之一。 何謂寬鬆何謂保守,可以從一些倫理兩難情景中去看。先假設我們基本的價值觀是會尊重生命,而胎兒是正在孕育的小生命 (自由主義者會認為這個討論起點已是偏近「保守」,但這兒的假設只是為方便分辨以下的倫理兩難情景) ,基於這起點,可以看看以下的情景: 情景一:孕婦感染盆腔細菌,出現血毒症徵狀,緊急施行人工流產手術有助及早醫治,大大減低死亡風險。 情景二:孕婦沒有即時危險但不幸發現患癌,須接受化療,而繼續懷孕可能對她和胎兒有不良影響。 情景三:孕婦沒健康問題,但胎兒不幸發現有嚴重先天殘缺。 情景四:胎兒正常,但孕婦是因被強姦而成孕。 在愛爾蘭目前的墮胎法,無論胎齡大小,情景二至四全都禁止墮胎,如果非法進行,孕婦與醫生都要因刑事罪行而入獄。至於情景一,醫生要確認人工流產手術關乎即時搶救孕婦性命。這是極為困難的臨床判斷。難道要等到孕婦病況惡化至垂危才做人工流產?那不是太遲了嗎? 同等的生存權利? 5月25日公投針對的是愛爾蘭憲法第八修正案,現有條文是這樣的: The State acknowledges the right to life of the unborn and, with due regard to the equal right to life of the mother, guarantees in its laws to respect, and, as far as practicable, by its laws […]
精子的荒誕事 (信報「醫三百」專欄 21.04.2018)

精子的荒誕事 最近在讀關於人工受孕的資料,接連讀到幾宗與捐贈精子有關的荒誕新聞。向來以為人工受孕的倫理爭議是在體外受孕(IVF) 和胚胎篩選(embryo selection) ,原來關於捐精也有千奇百怪的故事。 荷蘭爆出一宗醫德跌破底線的醜聞:鹿特丹有一家生育醫療中心,早於2009年被勒令關閉。當時衞生部門調查發現中心管理極為混亂,把收集到的不同男性的精液混合一起用於人工授精,以提高受孕機會,催谷中心知名度。 中心有一個擔任醫療主任逾十年的人工受孕專家Jan Karbaat去年逝世,死後被揭發自七十年代起在進行人工受孕時,經常私自用自己的精子取代捐贈者精子!不孕的夫婦來求醫,結果生了醫生的「子女」!如今Karbaat的「子女」遍全國,估計可能多達60個。 在中國,法新社上周報道,北京大學第三醫院生殖醫學中心4月4日在微信更新精子庫招募捐獻者簡章,列明捐精條件:捐精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忠誠黨的事業,以及沒有政治問題。 本報丁望先生有文章分析,這是「政治血統論」在人人表忠時代的極端現象。捐精的政治審查令人嘩然,兩天後北大三院刪除了這一條內容,代之以要求捐精者「有愛心、有公益心」。 在內地,捐精是有償的,俗稱為「營養費」。簡章寫明,捐精者完成全部捐精流程後,可獲得總計最高5500元的捐獻補貼。流程包括接受精液檢查、進行兩次精液篩驗,和捐獻10次左右。所謂有公益心,其實是明碼實價的交易。 既然是明碼實價的生意,院方當然要令客人放心。捐精的政治審查條文可以視為在商言商的舉措:可能真的有客人對「政治不潔」的精子敏感,院方才會苦心作捐精政治審查。 荷蘭與北京都有捐精的荒謬故事,兩者之間也有重要差異。大學時代讀過一本令我開竅的書,講個人主義社會與集體主義社會的分別。Jan Karbaat的荒唐行徑是個人的;北大三院的荒誕簡章卻反映了社會的「集體潛意識」。個人主義的好人好事與集體主義的好人好事並不相同,個人主義的壞事與集體主義的壞事也不一樣。
Journal Club: How may Continuing Powers of Attorney (CPA) Facilitate Care of Seriously ill Patients in Hong Kong?

Date: 11 April 2018 (Wednesday) Time: 5:00 – 6:15 p.m. Venue: Room 301, 3/F, Li Ka Shing Medical Sciences Building, Prince of Wales Hospital, Shatin Location Map: Please click here Speakers: Ms. Angelina Luk, Solicitor; Notary public; Author of a layman-friendly Chinese law book《贏在終點線 (victory at the finishing line)》on wills, enduring powers of attorney and advance directives in relation […]
AD難題 (東周刊「一葉一杏林」專欄 11.04.2018)

AD難題 上星期五《經濟日報》有專題寫香港病人現今並不容易預設醫療指示(Advance Directives,簡稱AD),我也是受訪者。訪問的時候,腦子裡常在做「身份跳躍」,這是我自己發明新名詞,英文可以譯作identity hopping。跳躍的原因是,AD有多個面向,從不同的位置會看見不同的問題,也會有不同的感受。「身份跳躍」可以避免屁股指揮腦袋,或者固執一端。 有一段話是有感而發。這段話見于報道:「區結成解釋,如健康人士太早簽預設醫療指示,未有計算將來醫療發展變化,加上未經歷嚴重疾病,醫生可能擔心簽預設醫療指示未必是一個『知情決定』。不過,區認為問題如不解決,恐反彈壓力給前綫醫護人員,如增加投訴,減低士氣,影響醫患關係,亦會因不必要搶救增加醫護成本。」 這緣自一個向記者訴苦的病人。77歲的長者在公院診斷早期胃癌,入院動手術切除後康復,但住院所見所聞令他興起預設醫療指示的意願。這原來大不易,他動手下載了AD表格,但在門診和醫院都難找到人受理。如果找私營機構簽署,又怕機構未必互認。醫管局的指引不是沒有承認外面簽署AD的方法,但醫護人員太忙了,誰有時間兼顧預設醫療指示表格? 我自己有4個身份跟這個AD難題是相關的。現在我是醫管局臨床倫理委員會主席,公院AD的設計經多年參與,可算是我半個孩子,見有病人說它不管用,未免有些心翳。另一個身份是在中文大學做生命倫理學工作,常會討論生命晚期的病人自主問題。這不單關乎病人權利,也關乎醫療質素,我覺得社會要好好推進這件事。第3個身份是前線醫療的過來人,現在我還有子侄輩在前線做醫護工作,深知在逐漸呈現危機的醫療系統,醫護人員高速工作難以好好打理病人是怎樣的一種光景。 最後一個身份是年長中的自己。我也常在想著做一個AD,但如果這位患過癌的77歲長者還未能順利進入AD流程,60出頭未曾大病的我,更是「未到時間」吧? 因此,你不難想像,記者訪問我的時候,跟著我「身份跳躍」,這樣瞧瞧又那樣看看,跳來跳去,累死罷?AD這個難題在香港真的是令人累,我這還未跳到救護車人員是否要尊重AD這個難題呢? 有朝AD難題不令人累,香港的生命晚期服務才算進了一步。
愛人及猿:黑猩猩有人權嗎?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19.03.2018)

愛人及猿:黑猩猩有人權嗎? 今年一月中國科學院神經科學研究所公佈喜訊:中國研究人員成功克隆(clone,以下簡稱「複製」)了兩隻長尾獼猴,是世界首次成功複製出靈長類動物。研究成果在線發表在國際學術期刊《細胞》上,其中確有難得的技術突破。發佈的照片中,兩隻小猴精靈可愛,取名為「中中」和「華華」更含有民族自豪感。與使用複製技術保育瀕危物種不同,複製獼猴的目的是用來製造基因相同的有病猴子,供醫學實驗研究。小猴越是可愛,取名越是親切,對比起牠們與複製的同類的命運就越見不協調。 不少國家在認真考慮是否停止使用猿猴於科學研究,尤其是會對猿猴造成痛苦的研究。澳洲自2009年停止進口研究用的獼猴,去年在諮詢公眾是否應該永久禁止。英國目前禁止使用黑猩猩於研究,但並未禁止以猴子為實驗品,英國愛護動物協會在爭取中。它的網頁有文章說明想法: 「靈長類動物是非常聰明的動物,它們形成複雜的社會關係,並以與人類相似的方式體驗情感—這意味著靈長類動物(primates)可能以類似的方式遭受我們的折磨。毫無疑問,他們可能因為實驗程序以及它們的繁殖,運輸或安置方式而遭受痛苦和心理困擾…。」 在物種分類,靈長目有人猿和非人猿兩類。人猿類中,黑猩猩的基因和行為非常像人類,被視為人類近親。像電影《泰山》裡面的矮黑猩猩「芝達」,智力可能相當於五歲的人類小孩。 美國仍然准許用黑猩猩做科學研究,但正受到強力而且固執的挑戰,包括糾纏不休的訴訟。 固執的挑戰 一宗官司令紐約州立石溪大學(SUNY Stony Brook)的研究人員吃盡苦頭。先是研究團隊從Louisiana一個研究所借來Hercules和Leo兩頭黑猩猩用作研究。在石溪,牠們得到符合動物研究規定的基本良好待遇,所進行的研究也並不會造成痛苦。這是一項關於以兩腳走路的力學研究,兩隻黑猩猩受訓練挺直身體行走,精確的步姿紀錄證明牠們走動得比預期更像人類,暗示著人類步態的進化根源。 2013年12月,一個名為「非人類權利計畫」(the Nonhuman Rights Project,NhRP) 的組織代表四隻私人擁有的黑猩猩(包括Hercules和Leo) 向紐約最高法院提出訴訟,要求法院宣佈四隻黑猩猩為擁有一定法律權利的「法人」(legal persons) ,而非僅僅是任人處置的財產(property) 。 如果黑猩猩能擁有「法人」的權利,那麼就能套上普通法的「人身保護令」(Habeas Corpus),牠們不再是普通財產,更不能被無故囚禁。 乍看時,黑猩猩不是人,怎能有「法人」的權利?這組織是否吃飽飯沒事做來打無聊官司?但NhRP的主事人都是厲害的角色,創辦人兼主席Steven M. Wise是鍥而不捨鑽研歷史案例的律師,組織的贊助人有長期研究猿類動物智能的專家。他們提出的法律觀點或者有些偏執,但亦能言之成理。首先,在普通法,「法人」不是限於人類,例如一家註冊公司也可以是「法人」。Steven Wise在一次TED Talk列舉更多例子:在獨立前的印度,供奉印度神靈的場所是「法人」;清真寺是一個「法人」;在2000年,印度最高法院判決錫克教的聖書是一個「法人」;2012年,紐西蘭原住民和王室政府達成有一個協定,同意一條河也是一個「法人」,它能擁有自己的河岸。 黑奴先例 更重要的是:在歷史上,黑奴本來被視為任人處置可以買賣的財產,沒有任何人權,但是經過漫長的鬥爭和法律訴訟,最終改變了觀念,法院承認黑奴也應受到人身保護。Steven Wise說了一個James Somerset的真人真事,很動人。那是在250多年前的倫敦,James Somerset是個西非黑人,8歲時被綁架,輾轉賣給維吉尼亞州一個蘇格蘭商人。20年後,蘇格蘭商人把James帶到倫敦,但James決意逃跑。他做的第一件事是受洗,希望有善心的教父和教母幫助追尋自由。1771年秋天,James與主人發生衝突,真的逃跑了但很快被奴隸捕手搜遍倫敦尋回。他被關在倫敦港一艘船上,等候運往牙買加在奴隸市場出售。 這時James的教父母採取行動,求助於一個法官朋友。經過緊迫的聆訊,終於為James取得歷史性的第一道發給黑奴的人身保護令。 Steven Wise在NhRP網頁上有宣言:「我們正在改變非人類動物與人類之間法律關係的風口浪尖。現在是時候更加努力,盡我們所能,繼續推動直至勝利。」 紐約最高法院的判決沒有如Steven Wise所願。法官雖然同情為黑猩猩爭取權益,但法院不能就此認同黑猩猩在法律上有與人類等同的權利。 這樣的判決,對SUNY Stony Brook的研究團隊應該算是好消息吧?但法院也下令SUNY Stony Brook需要出庭解釋使用黑猩猩做研究的必要性。也就是說,訴訟的麻煩未了。 最後,研究團隊在2016年初把Hercules和Leo歸還Louisiana的研究所。黑猩猩離開紐約州,紐約州法院就不能管了。NhRP聲言在Louisiana州再爭取釋放Hercules和Leo到野外庇護所,但最少,Stony Brook不必再為公共關係頭痛了。
Second Medical Education Conference of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CUMEC)

Date: 16-17 March 2018 Venue: Postgraduate Education Centre, Prince of Wales Hospital, Shatin, Hong Kong Location Map: Please click here Registration: http://www.ome.cuhk.edu.hk/cumec2018/regist_conf.html For more details, please visit here.
Journal Club: Psychiatrist ‘diagnosing’ the President – a Precedent?

Date: 22 February 2018 (Thursday) Time: 5:00 – 6:30 p.m. Venue: Room 239, Sino Building,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Shatin Speaker: Dr. Siu-Wah Li, Consultant Psychiatrist, Department of General Adult Psychiatry, Castle Peak Hospital Registration: Please click here Journals: Psychiatrists Diagnosing the President – Moral Imperative or Ethical Violation? President Trump’s Mental Health – Is It Morally Permissible for Psychiatrist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