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歲求死:了結生命是權利?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21.05.2018)

百歲求死:了結生命是權利?

當著名的植物學家及生態學家David Goodall年初在104歲的生日會公告他預備從西澳珀斯遠赴瑞士尋求了結生命,他的故事和對安樂死的主張同時成為環球熱話。倡導自願安樂死的組織Exit International為他眾籌2萬澳元旅費,有220多人支持。組織也為他安排傳媒訪問,並有護士陪伴上路。事先張揚的安樂死旅程也用來批評澳洲政府對安樂死的政策。這場示範式旅程是一個受人愛戴、在社會有榮譽的老人能送給倡導安樂死組織的一份大禮。

澳洲曾多次辯論應否讓安樂死合法化,至今只有維多利亞省容許協助自殺,範圍限於患有絕症、預期壽命少於6個月的病者。Goodall老先生沒有身患絕症,並不符合資格。去年他在獨居的家中跌倒,沒有骨折但倒臥地上兩天後才被發現。在一些訪問中他說在跌倒後住醫院感到人生已無尊嚴,不願意活下去。他在20多年前率先加入Exit International成為會員,認為自願安樂死應該屬於個人權利。這一跌,令他決心在健康變壞之前尋求結束生命。

一些中文媒體誤把他尋求協助自殺的決定理解為寂寞可憐老人厭世的辛酸故事;有些英文媒體記者在字裡行間顯露出對死亡自主的認同,比較完整而立體的素描見於5月5日澳洲ABC新聞記者Charlotte Hamlyn的專題報道〈The Last Move〉。Goodall不是沒有非常愛他的親友,他只是異常地珍惜個人獨立自主,堅定捍衛死的自決權利,不受限制。他的說法是,一個公民到了五、六十歲,已經回報了社會,此後他如何處理晚年生命就是個人的事。他不是主張別人結束生命,但認為如果有人想這樣做,誰也不應干涉。

本文在5月9日晚上動筆,這時Goodall已抵達瑞士Basel,等候醫生評估確認是否合適進行協助自殺。

瑞士有三個施行醫藥協助自殺的機構,其中Exit只接受國民申請,Life Circle Clinic和更高調廣為人知的Dignitas Clinic會協助外國人進行自殺。為Goodall眾籌旅費和宣傳行動的Exit International 本身是倡議安樂死組織但不直接提供服務,它為Goodall安排在Life Circle Clinic結束生命。

Life Circle創辦人是Dr. Erika Preisig和Ruedi Habegger兩姊弟,他們曾協助自己的父親自殺。Erika Preisig曾為Dignitas工作,2011年自立門戶,成立機構Eternal Spirit,診所命名Life Circle。Habegger強烈批評澳洲不准許 Goodall在老家死亡,是等同「暴行」(atrocity)。這是重話 — 在歐洲,譴責納粹屠殺猶太人才用得上「暴行」字眼。

在1998年成立的Dignitas的創辦人Ludwig Minelli是個律師,言行出位,瑞士政府對其高調言論和Dignitas的封閉式財務管理向來不滿,對他向外國推廣有如自殺旅遊(suicide tourism) 的「服務」更感尷尬;Minelli則對政府的逐步加強監管嗤之以鼻。他堅持,個人自決死亡是所有人應爭取的最後一項人權(the last human right) 。

瑞士政府尤其關注從外國來尋死的人,一向不在瑞士求醫,下機後到自殺診所接受「評估」只是形式上依法。Dignitas有些客人從入境到接受評估到協助自殺死亡不足24小時就完事,瑞士政府覺得太草率,在2007年12月收緊要求,規定需要兩名醫生分別進行評估。這惹怒了Minelli,他反應快而且極端:一連四次使用氦氣進行協助自殺,這是提醒政府,他不需要靠醫生處方藥物也可以進行業務的。

2008年瑞士發生一宗醜聞:一個救援組織的潛水人員在蘇黎世湖打撈他們船隻掉落的物件時,意外發現水底有大批骨灰罌,警方證實骨灰罌裡頭裝的是人類的骨灰,而罌上面印有Dignitas診所常規使用的火葬場的商標。Dignitas位於蘇黎世湖附近,雖然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是來自指向這些骨灰罈就是所丟棄的,但有前員工指它多年來一直有這樣做,至少丟了300個骨灰罌在湖裡。

Exit International創辦於1997年,創辦人Dr. Philip Nitschke 是醫生,年紀輕輕從醫學院畢業不久已經為安樂死而著迷,尤其嚮往美國第一個公開協助病人自殺的醫生Dr Jack Kevorkian和他設計的自助「死亡機器」。

Dr. Nitschke 與夥伴共同創製新型的自殺機器Sarco,可以用3D打印技術低成本自製,躺進去按下死亡鍵,膠囊內會釋放氮氣令使用者缺氧而死。今年在荷蘭展出的Sarco膠囊形狀像太空艙,底座可以重複使用,執行完安樂死後將膠囊連死者拆下就可以直接作為棺材入殮。Dr. Nitschke便是今次全力支持Goodall示範尋死之旅的主角。他的主張是「每一個理性的成年人都有選擇安樂死亡的權利」。

Dignitas創辦人Minelli 和Exit International創辦人Dr. Nitschke 同樣主張個人應享有絕對的死亡自決權利,最好政府完全放任,不依靠醫生更好。Goodall沒有他們那麼狂熱。他冷靜地說:「我不建議每個人都能買到(自殺藥物) , 隨手就從店子貨架上自取。我認為有很多人可能會濫用。我認為應該由醫生處方來做。」問題是,醫生有責任協助病人自殺嗎?

5月11日寫好這篇稿,Goodall老先生剛完成了自殺。他是傑出的科學家,也酷愛戲劇和詩。他的求死之旅過程如戲劇,遺下的倫理疑惑卻像晦澀難解的詩。生死故事會感人,那些熱切推進安樂死合法化的人們簇擁著老先生,把他當「人辦」來推進訴求,卻令筆者不大放心:在我看來他們與Goodall老先生未必真是同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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