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病毒检测的边界 (信报「生命伦理线」专栏 23.11.2020)

在本文定稿前(11月15日),政府刊宪订立香港法例第599J章《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作为法律根据,可按疫情发展以刊登公告的方式,指明特定类别人士接受强制病毒检测。上月初 ,食卫局局长透露政府正在准备法律框架,港大袁国勇教授随后接受访问时,主张针对有轻微病征的人士强制检测,如果不合作,医生应可将其数据转交相关部门,由警察及卫生署职员上门跟进。这引起不少关注。我对此这种程度的强制惩处也有保留,在一个访问中我表示,要在医患关系中插入检举不合作病人的规定,令其可能面对入狱刑责,在疫情未有明显反弹之前是不相称的。这引起了一些误会,以为我是整体反对强制病毒检测,又或者要等到大爆发才可实施任何强制措施。本文尝试进一步阐述。

 如果问:「你是否赞成强制病毒检测?」最合适的回答应该是反问:「在什么范围强制?强制到什么地步?强制措施的作用与限制个人自主的程度是否相称?」这背后的伦理原则是相称性(proportionality) 和最低限度的强制(minimum coercion) 。

公共卫生措施的出发点常是公共利益(common good),有时须以强制手段(例如法例规定车辆乘客扣安全带) ,不能单边地基于私隐(privacy)等个人权利而反对。但是另一方面「公共利益」也不能「大石压死蟹」,更不宜牵上太多政治正确性,要时常考虑「最低限度的强制」。这是任何强制措施的第一条伦理边界。「最低限度的强制」看似不说自明,但未必得到严肃看待。无论什么措施也需要充分考虑强制和惩处的尺度。要求市民为公共利益而削减一些个人权利是合理的,但这与针对罪行立法毕竟是两个不同的范围。

 

相称性需要具体看

「相称性」原则比「最低限度的强制」更为重要,但判断合理尺度也更具挑战性。,「相称性」不可以笼统地判断,要具体看。例如说,在跨境出入使用健康码配以入境前和出动后的强制病毒检测并没有什么争议,如果规定市民持健康码和强制病毒检测才可使用公共场所的条件,例如进入商场和康文设施,争议就较大。

当日我评论的是,要强制有轻微病征的人士接受病毒验测,如果出动警察上门,甚至以入狱监禁对付,那是不相称的。袁国勇教授后来在报章发文(《明报》,10月27日;https://news.mingpao.com/pns/观点/article/20201027/s00012/1603735282812) ,也退了半步,不再强调强硬的威胁性的强制,转而论述需要强制有病征人士的具体界定,对于可以如何强制也留了讨论空间。文章析述,虽然政府已加强边境控制,大幅减少豁免检疫人员之数目,但因为所有检测方式均有假阴性,14日强制检疫也只能找出约95%个案,不会杜绝隐性患者携病毒入境。因此,针对轻微病征的人士作检测以助切断小区传播链,是属关键的高危控制点。

文章也提到,不同的研究发现,约4.2%至44%的病患在未出现病征前(潜伏期)已可播毒,再加上并非所有人也会一有轻微病征就去诊所求医(不少人会自服成药或看中医) ,打了折扣,到诊所而又符合强制检测的病人,可能少于一半。让有病征的人绝大部分得到病毒检测是重要的焦点,但未必是「清零」的关键。无论在7月第三波和现今似乎酝酿中的新一波,关口豁免似乎是症结。从全局看,孤立地重罚不合作的病人的话,可能是不相称的,尤其是香港并未在流程上做到十分方便病人检测。今次政府刊宪规定,不依从指示检测的一般病人,先是定额罚款,之后若收到强制检测令仍不遵从,可被罚款25,000元和监禁六个月。分两级惩罚可算是比较温和,但是否相称,还得要看具体疫情。像这几天第四波开始形成,推行强制检测就较合理。

 

重启经济的伦理边界

11月初,HK01记者来电访问,详谈各种防疫措施的强制性考虑,我建议把与出入境有关的措施与境内措施区分讨论,因为如上述,出入境的防疫必须从严,这没有特别大的争议。至于境内的强制措施,针对轻微病征人士强制检测、防范新一波疫潮其实只是其一个焦点。另一个需要讨论的焦点是关乎重启经济的风险,即如何以合乎比例的措施把风险尽量减低,而又把对个人自主、自由的强制规定减至最低限。我猜想,这可能才是政府从速研究强制病毒检测的法律框架的最大动力。10月25日,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指出,本港经济情况严峻,如能恢复与内地的往来,经济可大幅回复生气,但关键是需控制好本地疫情令两地人民安心,而针对不同范围及目标群体的强制检测,以至大规模强制检测是「必不可少」。这是为恢复经济活动创造条件。11月15日他进一步说,要保住经济,了心必须以争取「清零」为目标,即使强制检测会为市民带来一时不便,却是「性价比」最高的选择。

「重启经济」的题目放诸全球也是一大焦点。一般而言,重启经济的重要伦理边界是不能以市民的生命为代价,但其实任何大幅度放宽经济活动的措施也会带来传播病毒风险,间接就是押上一些生命损失的代价。于是就带出这个问题,如果实行严厉的强制措施,牺牲多些个人自主自由的权利,是可以兼顾重启经济和减低人命损失的风险,那么严厉的强制是否就值得支持?我的初步回答仍然是反问:「怎样的强制?强制到什么地步?措施的作用与限制个人的程度是否相称?」如果特区的强制病毒检测其实是全国重启经济一盘棋的一个环节,这就值得更明确地讨论。能透明地讨论的话,重启经济之路会更走得更稳健和更合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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