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可能冒犯不存在之人类吗?钟伟岸博士 (信报「生命伦理线」专栏 04.03.2024)

钟伟岸博士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博士后研究员

 

我们有可能冒犯不存在之人类吗?

2021年,英国一名叫Evie Toombes的患有脊柱裂之女孩,状告她母亲的家庭医生,引发热议。

 

脊柱裂是一种先天性疾病,属于神经管发育缺陷。当医生发现备孕中的父母有机会将此疾病遗传给子女时,应及时建议他们适当推迟受孕时间,并服用叶酸来避免这一情况发生。然而,Evie母亲的家庭医生忽略了这状况,并没给出相应医学建议,导致Evie在出生后患有脊柱裂,不能跟正常人一样生活。所以,Evie在20岁时告该医生犯下了医疗疏忽,并要求取得赔偿。当地法官肯定了Evie的要求。

 

以上称为Evie Toombes案例。

 

Jeff McMahan 教授之不同见解

在中文大学2023年11月28日举行的Lanson Lecture之中,Jeff McMahan教授对Evie Toombes案的判决给出了不同见解。

 

McMahan教授指出:如果Evie母亲的家庭医生正确地给出医疗建议,那么她将推迟受孕并且生下一个和Evie完全不是同一个人的健康儿童。所以,如果没家庭医生的医疗疏忽,Evie这个人将不会存在。

 

McMahan教授进一步指出:家庭医生不应该为Evie出生后发生的种种不便负责,因为他既没预料到Evie生下来是这个样子,也没故意造成Evie生命中的苦难。综上所述,Evie实际上是从家庭医生的医疗疏忽中受益(从中得到生命),她无权向医生索取赔偿。该医生的医疗疏忽仅仅违反了「最佳生命原则」:人类在繁衍下一代的无穷可能性中,我们有理由让生命质量最好的个体来到这个世界,而非其他生命质量较次的个体来临。

 

笔者有幸参加了McMahan教授的讲座并且提出两个疑问:按照最佳生命原则,家庭医生应该让一个比Evie生命质量更好的个体来到世界。由于医疗疏忽,医生剥夺了这个体来到世界的权利。医生是否应该赔偿这个可能存在的人(possible person)?因为这个可能存在的人,实际上不能从医生的赔偿受益,我们是否可以套用政治哲学中假定同意(hypothetical consent)的办法设想:这个可能存在的人,将他索取赔偿的权利转让给Evie?

 

McMahan教授回答:「我们不可能冒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所以都不能对一个不存在的人有赔偿义务。」

 

思想实验

设想一个跟Evie Toombes案完全相反的思想实验。假定一对备孕的夫妇在做检查时得知:如果不采取措施,他们生下来的孩子,将有99%机会得脊柱裂。

 

医生强烈建议他们推迟受孕时间,并在此期间服用叶酸来避免这一情况发生。

 

这对夫妇没听从医生建议,并坚持按照原计划怀孕、分娩。最后,很幸运,他们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

 

在这个例子中,多数人都会认为:这对夫妇忽视医生建议的做法是错的。这错误甚至比Toombes案中家庭医生的医疗疏忽更为严重。然而,他们错在哪里呢?

 

第一、夫妇没冒犯已经出生的孩子,因为这个孩子出生的时候跟正常人一样健康。按照McMahan教授的理论,大家甚至不能认为让这孩子承受脊柱裂的风险是一种冒犯,因为如果这对夫妇推迟受孕,将是另一个而非这个孩子会来到这个世界。

 

第二、他们也没冒犯医生,因为病人有权选择听从或者不从医生的建议。在极端例子中,一些早期癌症患者选择不听从医生给出专业有效的手术建议,而选择自然疗法,医生仍然需要尊重病人决定。

 

第三、夫妇亦没冒犯社会共同体成员,因为选择繁衍下一代完全是私人事务。他们给这个世界带来了一个健康的新成员,所以没增加社会负担。

 

因此,按照笔者观点,这对夫妇最后只能冒犯那99%概率可能带着脊柱裂来到这个世界的孩子,尽管这孩子事实上并不存在。冒犯一个不存在的个体是有可能的,只要我们能够合理地预见(reasonably foresee)这个体将会存在。

 

这对夫妇没听从医生建议,所以能够合理地预见他们会产下一个患有脊柱裂的婴儿。

 

不过,这婴儿拥有免于带着病痛来到世界的权利,所以其父母对他做了不负责任的行为。

 

结论

我们需要谨慎地区分事实上存在的人和可合理预见其存在的人。因为无法排除意外事件发生,所以可合理预见其存在的人未必是事实存在的人。以上思想实验说明,大家不仅对事实上存在的人有义务,而且对可合理预见其存在的人也同样有义务。

 

在Evie Toombes案例中,Evie母亲在生产之前,可合理地预见她会生下健康的孩子,因为可以合理地预见:如果Evie母亲有遗传脊柱裂风险的话,她的家庭医生将给出专业意见来规避这一情况。

 

因为医疗疏忽的缘故,一个本应来到世界的健康儿童没能来到世间,所以家庭医生冒犯了这个事实上不存在又可以合理预见其存在的人。

 

McMahan教授正确地从最佳生命原则推导出,人类有义务让生命质量最好的婴儿来到这个世界。但值得商榷的是,McMahan教授却认为大家没办法冒犯事实上不存在的人,所以违反最佳生命原则之人,并不对可能存在的婴儿负有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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