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疫苗大接种:同步的伦理考虑 (信报「生命伦理线」专栏 18.01.2021)

2021年的第一桩全球任务是新冠肺炎疫苗(下称「新疫苗」) 的大规模接种。全球接种疫苗本身不是新事物,每年南、北半球人口各自在入冬之前打流感针,但今次全球接种却绝不是平常事。原因在三方面:一在于疫苗「新」;二在于规模特「大」;三是在于新疫苗种类「多」。从正面看,这三点都是好消息,但也隐含一些风险。新疫苗大接种是相当复杂的课题,需要明智的接种策略、扎实执行和清晰的公众沟通。本文提出,在复杂的公共卫生课题,同步的伦理考虑是重要的。

生命伦理学在现代的发展,最初是面对着争议,从慎思明辨开始,也就是说,先有争端分歧甚至社会分裂,才着手理性的伦理讨论,冀望寻找到原则性的共识。例子不胜枚举:经过重大的科研丑闻被揭露,才有新的严谨的伦理规范;因为堕胎权利与胎儿生命权之争撕裂了社会,才有完整的伦理分析;1978年第一个「试管婴儿」Louise Brown在英国诞生,哄动全球,这才着手探讨人工体外受孕衍生的伦理课题。

「伦理思考总是尾随在医学突破后面」,这个惯常次序最先可能是从1990年人类基因组计划(Human Genome Project)启动时打破的。当年各国科学家计划以十年时间,合力为人体4万个基因测序,绘制完整图谱。因为预见了这必将要揭开一个多争议的新时代,时任人类基因组计划主任的James Watson主张,应当同步探讨崭新的基因研究会带来什么伦理挑战,于是向国会提出建议,将基因组计划经费的3% (其后上调至5%)用于研究与伦理、法律与社会问题 (Ethical, Legal and Social Implication,简称ELSI) 和推行公众教育,以免在出现大争议才来亡羊补牢。

 

科技创新   接纳伦理规范

其他科技创新范围也接纳伦理讨论的重要性。在近年炙手可热的人工智能(AI) 领域,就有不少同步的关于伦理规范的研讨。较具体的伦理学参与还是在基因组科学:各国开展人口基因组测序计划,多会主动把伦理考虑嵌入整个计划之中。在香港,笔者年前也参与了基因组医学发展督导委员会,并在其下的专题小组具体讨论基因组测序的知情同意问题,以及生物样本数据的数据共享。

当香港开展大规模的新疫苗接种,也会面对一系列与伦理相关问题。有些问题可以沿用「专家向公众解说」的公众教育的方式处理,例如比较各种新疫苗的特点,安全性和效能等。然而也有一些问题并不是由单凭科学信息就可以妥为处理的。

这次全球开展新疫苗大接种,其中伦理课题概括地可以从两个方面看。

一是关于分配。从全球看,大规模接种首先触发的问题是公平的疫苗分配。为此世界卫生组织WHO在去年10月份宣布设立「COVAX全球新冠疫苗计划」,期望在2021年底前购入20亿支新冠疫苗(以每人打两针计算,即是供10亿人的数量) 作为起步,优先提供给开发中国家。它的目标并不高,只求各国人口数的3成获得接种。经济发达国家早于2020年底已自行抢购新疫苗。港府也在圣诞前夕公布与英国Astra-Zeneca(阿斯利康,与牛津大学合作研发)达成协议,采购第三批新疫苗,连同早前已公布订购的两款疫苗(科兴、辉瑞/BioNTech),疫苗总额共2250万剂。还是以每人两针计算,这足够为1千1百多万人接种,不单覆盖全港市民,最终还会有剩余。这会关连着日后一个问题:剩余的疫苗如何善为处理?其他地区一针难求,希望香港不要把用不完的疫苗送去堆填区。我们自保时也要关心全球情况。

 

知情同意  市民基本要求

全球新疫苗供不应求,但近月来香港着紧的问题却是「疫苗有没有得拣」和「怎样拣」,这可以视之为一种「快乐烦恼」(happy problem) 。有人会说,香港市民不愁无针可打,而且完全免费,是否应当感恩满足?不应对疫苗的优劣高低诸多挑剔比较,动辄质疑个别新疫苗的安全性和成效?

从伦理学角度却必然要提醒,有些疑虑是正当的。目前可用的各种新冠肺炎疫苗全是以史无前例的超高速度研发出来,审批程序压缩,生产量要在极短时间内以10倍计扩充。因此,市民很需要充分的、翔实、透明、可信的信息,然后决定接种,这其实属于「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 的基本要求。也因此,光是引述权威人士或官员领导的信心保证,都不会完全符合信息与知情的要求。例如有专业组织出来讲解科兴研发的「灭活病毒疫苗」(Live inactivated virus vaccine) 是与我们每年接种的流感疫苗同类,相信安全性和效能应该没有问题。这是用意良好,但始终要等待足够翔实的临床试验信息。因为即使两种疫苗研发的生物平台相同,研制方法相若,也不能假设安全性及效能是同等的。这不独是灭活病毒疫苗为然。例如有RNA疫苗率先公布第三期临床试验结果,开始接种了,我们同样不能假设其他RNA疫苗的安全性和效能一定是相同的。每种新疫苗也要独立地提供透明的信息来建立公众信心。

篇幅所限,本文尚未进入有关大规模接种新疫苗的具体伦理问题。例如:接种群体的优先次序如何厘定才是合理?既然目标是达至群体免疫以消弭疫情,政府应否提供金钱或其他利益诱因以求提高接种率,「派钱」会否有违真正的「知情同意」原则?相反,若是以公共利益之名向高风险群体施压,以各种政策手段催迫来提高接种率,又是否合理性?此外还有一些特殊问题,例如,数以十万计无精神行为能力的人士(mentally incapacitated persons) 无法「知情同意」,应当由谁决定接种与否?这些都不是抽象的伦理题目,需要对应具体情景和措施作分析。这也是为什么同步的伦理考虑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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