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安樂死合法化是一個若斷若續的話題,上月法庭一宗判案掀起小小注意。案件發生於2020年1月,58歲被告在住所燒炭殺死54歲患末期肺癌的太太。主審法官決定從寛,只判感化,但提了一句,這類悲劇不時發生,(香港)是否要考慮修例,處理在極端情況下如何照顧臨終病人的意願。法官說這要交由政策制定者及專家討論,由政府決定怎樣做。
《文匯報》跟進查詢,醫務衞生局回覆:「安樂死在大部分先進國家及地區均屬於非法行為,香港亦如是,且不符合醫護人員的專業守則。安樂死是一個非常複雜且具爭議性的議題,牽涉對醫學、社會、道德、倫理及法律等不同層面的影響,任何關乎生命的課題都必須慎重處理,政府現時並無計劃就安樂死合法化一事進行檢討或諮詢。」
香港大學防止自殺研究中心總監葉兆輝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本港每年有900人輕生,獨居長者情況尤其值得關注,面對疫情,他們更缺乏支援, 一些有長期病患的長者不希望拖累家人而有輕生念頭。他認為應先改善社區醫療服務支援,才討論複雜的安樂死議題。我接受了電視台短訪,想法有點相似。我認為這不應孤立討論,須一併正視香港對末期病人的醫護照顧十分不足的問題。記者反覆問,香港怎樣開展安樂死合法化的討論。
「先改善服務」是合理回答,但並未直接回應問題。支持和同情安樂死合法化的人士會問,改善服務是漫漫長路,甚至遙不可及,為什麼不可以早些開展安樂死的討論?政府的立場不是遲些討論,乾脆是不應該考慮。再看醫務衞生局給文匯報的回覆,一個理由是「安樂死在大部分先進國家及地區均屬於非法行為,香港亦如是。」我看這是有點脆弱的理由。在先進國家及地區,近年安樂死合法化的進展可以說十分快。去年12月6日筆者在本欄的文章〈安樂死合法化悄然推進?〉提到,自2020 年初,全球抗疫,無暇理會其他醫療議題,但安樂死合法化運動在好些國家取得進展。這些幾乎無一例外是「先進國家及地區」。
數算安樂死或醫師協助自殺合法的國家及地區,通常會先想起荷蘭、比利時、瑞士等國以及美國俄勒岡等州。近年加拿大、澳洲多省、新西蘭、西班牙先後立法,今年葡萄牙緊隨其後。在法國,總理馬克龍上月宣佈將會展開全國大辯論,反思國民結束生命的權利,包括探索安樂死合法化的可能。德國和英國仍未有行動,但民間對安樂死合法化的討論一直活躍。所謂「先進國家及地區」,多數是西方國家,社會主流的價值觀是重視個人自主,傳統上反對安樂死的基督教信仰在世俗化社會日漸薄弱,因此說安樂死合法化容易成為趨勢。
討論「好死」
即使我們說「死亡自主權」屬於西方的個人主義和自由主義的價值觀,也未必能持久有力地長期把安樂死合法化的討論拒諸門外。在中國文化深植社會的台灣,民間時有合法化的呼聲;在內地亦有人提出討論,包括向人大會議提案。內地的問題是「安樂死」的概念含糊,時常籠統地混淆了病人拒絕接受(或要求撤除) 維生治療的基本權利。
對於安樂死合法化,筆者從醫生專業立場出發,始終有疑問,但覺得不妨公開討論。這是基於尊重多元觀點的想法。香港是一個已經很成熟的社會,與其每逢有悲劇發生才短暫地同情感慨,倒不如持續實質地討論「好死」的難題,而要認真討論「好死」,就不能漠視「安樂死合法化」的訴求。
開展討論不易。香港並沒有可供討論具爭議性的社會議題的開放平台,媒體對這議題並無持續的關注和興趣。這個議題也沒有推動者。政府不會主動諮詢安樂死合法化,也沒有受到壓力作公開諮詢;醫學界的主流立場很明確,不會贊成用安樂死作為為病人解除痛苦的手段;民間也沒有像歐洲等地的游說安樂死合法化的組織。
關於安樂死合法化的正反意見和理據,在香港多年來斷斷續續似有若無的討論中,其實也陳述得頗為清楚,但各自表述不會匯集成為方向性的共識。或者現在我們更需要的是調查研究,了解香港人「好死」和「不好死」的狀況,讓實況攤開。實證調查研究所得的發現,即使只是用於規劃和改善服務,包括服務的方式,也很有價值。
擔心誤用
我讀到一些數字:在1971年,香港的死亡人數約為18,600萬。2020年的死亡人數約51,330例。2019年,香港的癌症死亡人數為14,871人,約佔所有死亡人數的3成。回顧半世紀,香港的醫療水平有長足進步,但死亡的質素有沒有大幅改善?局部的提升是有的,例如紓緩醫學頗有發展,只是服務覆蓋的闊度和深度都不足。平心而論,在香港,「好死」大不易。
「好死」不易,是否就要以安樂死合法化作為紓解?筆者的疑問較多屬於「後果論」的範圍,擔心誤用、濫用和「滑坡式」(slippery slope) 的連環發展。
在一個明確反對安樂死合法化的生命倫理網頁BioEdge,近期有兩篇文章針對加拿大。自2016年通過Medical Assistance in Dying Act (MAiD)讓安樂死合法化至今,加拿大一再放寬準則,用者日增。在2021年,有10,064加拿大人使用安樂死去世,佔所有死亡人數3.3%。有調查研究人們要求使用MAiD的主要原因,發現第一位不是痛症,而是自覺失去了從事有意義活動的能力,其次是喪失日常生活的活動能力,第三才是疼痛。亦有不少患者說孤獨也是想安樂死的原因,又或者怕自己成為親人和或護理人員的負擔。新近加拿大更研究是否再放寛,把MAiD擴展到精神疾病患者,也開始有「長新冠」患者尋求安樂死,「滑坡」正在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