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oethics Colu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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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協助病人死?思辨與質疑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12.02.2018)
醫生協助病人死?— 思辨與質疑 今年1月12日,中文大學生命倫理中心的年度Lan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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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倫理看安樂死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15.01.2018)
醫學倫理看安樂死 在2018新年伊始談「安樂死」(euthanasia)似乎不大好,但是關乎生命的倫理議題越是具爭議性就越需要正常討論,不要忌諱。放眼國際,近兩三年,一些西方國家和地區立法讓「醫生協助死亡」(physic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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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基因怕甚麼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4.12.2017)
編輯基因怕甚麼 基因工程不是新事物。從上一世紀七十年代開始,基因改造食物早已成為產業。據統計,現時世界各地種植基因改造農作物的土地有50個台灣那麼大,改造農作物可以抗蟲、抗除草劑、抗病、抗旱。然後科學家試驗用基因剪輯技術改造有害的昆蟲,製造低生育能力或不孕的昆蟲,放到野外與野生品種交配,這就可以減少害蟲數量,甚至可望減絕。這開始有些複雜,因為難以預測對生態環境會造成什麼長遠影響。 改造有害昆蟲方興未艾,基因編輯技術又有新突破。2013年,CRISPR-Cas9編輯系統成為超級熱門題目。這是全新的技術,令修改基因變得更準確也更簡單,你可以想像它像是發明了用簡潔的Apps取代傳統累贅又昂貴的電腦程式。一旦費用和技術門檻大幅降低,編修人類基因的盒子就打開了。 很少人會反對通過修飾基因來治療令人束手無策的遺傳性疾病。上月有報道,一名7歲敘利亞男童哈桑因罕見的基因病天生皮膚脆弱,全身大部分表皮脫落有如燙傷。2015年他給送到德國的兒童醫院接受治療,醫生最初認為他沒有機會存活了,但有來自意大利的科學家決定為他作實驗治療。先從哈桑身體取下一片完好未損的表皮,利用逆轉錄病毒(retrovirus)將健康版本的LAMB3基因插入皮膚細胞核內,再在實驗室把被糾正基因的細胞培植出一片片基因改造皮膚,用來醫治哈桑。兩年過去,哈桑可以正常上學了。這樣的基因治療,誰會反對? 改造身體的組織和細胞,例如皮膚、心肌等,用來治療基因變異引致的遺傳性疾病,稱為「體細胞基因療法」(soma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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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捐贈倫理:香港的斟酌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6.11.2017)
器官捐贈倫理:香港的斟酌 在生命倫理學,器官捐贈與器官移植捐贈是大題目,其中又有性質各別的「細」議題。這些議題在公共空間時冷時熱,今年四五月間,由一個不幸的鄧女士換肝個案掀動熱烈爭論。鄧女士個案有很多傷口,這兒不擬再具體談論,但是由之帶出的一項爭議,即《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行政指引硬性規定所有在生器官捐贈人必須年滿18歲,是否太過嚴厲,就納入了政府有關器官捐贈的公眾諮詢範圍當中。 立法會在6月14日討論這個題目,食物及衛生局提供了一份《有關器官捐贈及移植的背景資料》(下稱《文件》),寫得清楚持平,值得細讀。它包含三個議題:一、應否降低活體捐贈者的合資格年齡(至18歲以下);二、可否試行「配對捐贈」計劃,即配對兩個器官輪侯者,各自家屬交叉捐贈;三、香港應否採用「預設默許」(opt-out)的器官捐贈機制。 三個議題之中,配對捐贈其實並沒有甚麼倫理爭議,主要是做好交叉配對過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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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試驗對象:誰是脆弱者?(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9.10.2017)
人體試驗對象:誰是脆弱者? 現代科研倫理(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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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於「被急救」 台港大不同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11.9.2017)
免於「被急救」:台灣與香港對晚期病人的保障 台灣在2016年1月公布了《病人自主權利法》,將於2019年實施。此法例爲「預立醫療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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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闢倫理學蹊徑 卡拉漢拒受哈佛馴服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17.7.2017)
另闢倫理學蹊徑 卡拉漢拒受哈佛馴服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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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理困惑:病人自主?老來從子?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12.6.2017)
倫理困惑:病人自主?老來從子? 醫學倫理有四條大家普遍認同也在應用的原則,列作首位的是「尊重自主」(resp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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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一個「生」字 (信報「生命倫理線」專欄 15.5.2017)
1970年一個「生」字 我告訴朋友,現在做「生命倫理」(bio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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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一個人 製造一個病人 (明報 「周日話題」16.4.2017)
明報專訊】安娜的命不是自己的。 為了患有嚴重疾病的姊姊凱特才誕生到世上,13年來為延續另一個身體奉獻自己的血和肉,直到一天凱特出現腎衰竭,手術刀伸向自己內臟,安娜始站起來說不,控告父母侵害她的身體使用權。 美國小說家茱迪‧皮考特寫下《姊姊的守護者》探討生命倫理。現實中,社會對於器官捐贈者劃下一道界線,在香港,這條線是18歲,寫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之下,原意是保障未成年人士,不讓現實中出現一個安娜;因為生命自主而平等,沒有誰必須要為誰犧牲。 但正如區結成醫生所說,沒有一條法例可以照顧到一千種可能,像今次,17歲零9個月大的長女,被還欠3個月距離的法定門檻擋下了捐肝救母的意願,天幸是星期四傳出消息,媽媽鄧桂思得到有心人捐出合適的肝臟,手術定下來,意外已掀起守法還是人命要緊的討論,哽在喉頭,有待下嚥。 「我覺得現在公眾的討論,似乎是有少少將兩件事混淆在一起去思考。」區結成醫生去年從醫管局退下火線,現為中文大學生命倫理學中心總監,他認為要討論18歲未滿的人是否有向其他人捐出器官的自主權前,先要看在一般醫療情况下,如何處理當事人未成年的情况。 「一般在普通法中,一名病人簽紙做手術或拒絕不做手術,也會有一個成年及未成年的分界線,但比如十六七歲,其實也有相當的心智可以理解關於自己的福祉的事情,那作為醫生便要好小心去聽那位少年的意見。」一般醫療情况,未成年人士需要父母簽紙,子女的意願便是一個附帶的知情同意,粗略地說,父母那份是大,子女那份是細:「但如果細的那一份堅決不肯做手術,醫生也無法縛你上牀,所以也要傾,反過來說,有些手術對於子女健康很重要,父母因為個人原因不肯簽紙,最極端的情况便是醫生去尋求法庭的declaration去進行手術。」 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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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views or opinions expressed in the various interviews belong to the individuals only, and do not represent the views or opinions of the CUHK Centre for Bio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