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章专栏
刘善雅博士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联席总监
早前(5 月 27 日)笔者在本栏分享大学同工对生成 AI 应用在大学教育的看法。近期大学再举办多样化的论坛及工作坊都以 AI 为主题,这种密集式讨论可说少见,其中既感受到...
黄维达医生
中文大学医学院麻醉及深切治疗学系副教授(专业应用)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研究员(礼任)
「维持生命治疗」的真正意义
「什么﹖停强心药﹖拔呼吸喉﹖医生,能不能继续用﹖」
无论病人因急性危重病,还是因慢性病逐渐转差而将要离世,家属都一定很难接受,更遑论要与他们达成「不提供/撤去维持生命治疗」的共识。
什么是「维持生命治疗」(Life-sustaining...
区结成医生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荣誉顾问
去年9月下旬,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DA)咨询委员会开会审议人造子宫的人类临床试验,并没作出决定。这是很有争议的新技术,无论从科学或伦理角度都须谨慎审视。
学术界和社会上的讨论热闹了一轮,然后静观FDA的决定。今年中一度传闻7月底就有决定,然而没有,又传说会在秋季揭晓。我估计这会获得批准的,现在是合适时候了解与它有关的争议。
美国、荷兰、加拿大、西班牙都有研究团队在进行动物试验。他们开发的技术各有不同,不一定「人造子宫」,有些是「人造胎盘」。
目的都是一样:在极早产的胎儿,例如在25周前,因器官功能(特别肺部)未发育,使用传统深切治疗的呼吸机和培育箱效果不佳,甚至可能导致并发症和损害。人造子宫(和人造胎盘)背后的想法是,索性不向肺部输氧,用体外加氧的血液循环绕过心肺,并让胎儿在类似羊水的bio-bag(「生物袋」)液体环境中继续发育。在目前的研究里,人造子宫属过渡性,例如培育一两个月,等待器官功能发育得较成熟,就转回传统的深切治疗。
去年9月,率先向FDA提出「人类临床试验」的科学团队,正是费城儿童医院(Children’s...
钟伟岸博士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博士后研究员
随着北上消费席卷香港,宠物选购成为又一热门活动。对比起本港高昂的物价,不少名贵品种的宠物价格在深圳相对低廉。所以,在深圳各大商圈的宠物店里不乏港人身影。不少港人甚至直接从内地电商平台通过与商家视频联机来购买宠物。
然而,港人要想从内地合法地输入猫狗,必须满足渔农署严格的检疫要求,尤其为期120日的宠物隔离,让不少原本计划从中国购入猫狗的爱宠人士望洋兴叹。本文将简略地评议该政策利弊。
120日检疫期的政策依据
为了防范狂犬病输入,渔农署根据《狂犬病规例》制定了严格检疫流程。根据该流程,猫狗的进口来源地首先被划分为三组。从第一组别国家或地区进口猫狗的门坎最低,而从第三组别国家或地区进口猫狗的门坎最高。内地属于第三组别,所以从中国输入宠物猫狗,需要经过繁琐程序和复杂的认证。其中包括:1.植入包含宠物基本信息的微型芯片;2.由内地执业兽医开具动物健康证明书;3.狂犬病防疫注射纪录;4.一般性的动物疫苗注射纪录;5.至少为期4个月的隔离检疫。由于检疫设施有限而每只进口宠物的检疫期又过于漫长,导致主人在宠物抵港前,至少需要提前15个月来预约用于隔离的宠物房间。
积极影响
严格的检疫政策虽然压制了消费者对于进口宠物的需求,却会刺激香港本土宠物市场的内需,间接地鼓励了爱宠人士通过领养本地流浪猫狗来取代宠物交易。消费者并非一味地将爱心施予宠物店里名贵的猫狗品种,令更多流浪动物得到人道的对待。
负面影响
好的政策经常是妥协的结果,即政策制定者需要权衡各方可能冲突的利益要求。根据科学研究,狂犬病毒潜伏期最高可达一年。如果以最严谨的态度对待检疫,那么每一只从外地输入的猫狗都应该隔离一年以上。显然,这不切实际。因为狂犬病毒虽然致命,风险却不如想象那么高;尤其在免疫学高度发达的地区,完全可以通过提高狂犬疫苗的覆盖率,和普及防疫知识来将风险降至微乎其微的程度。
同样从内地输入有完整疫苗接种纪录的宠物猫狗,台湾地区的隔离检疫期为7日,新加坡30日。日本要求宠物抵境前必须接受两次相隔180天的抗体测试,如果抗体水平达标则免除隔离检疫。由此可见,亚洲其它发达地区对输入宠物的检疫要求都远远低于香港。
那么,既然120天的检疫期本身是妥协的结果,为什么不能在120天的基础上考虑其他因素进一步妥协呢?
可以考虑的因素包括:一、不要让走私宠物大行其道。不少内地商家宣称:当天从深圳购买宠物,第二天便可将宠物送达香港家中。之所以能够这么迅速地把宠物输入本港,这些商家显然用走私管道。当合法交易管道的成本过高而需求又旺盛的时候,走私和黑市便会应运而生。没经过政府审核,从走私管道进入香港,既没有疫苗接种纪录,也没有抗体水平测试,那么,严厉的宠物进口检疫规定可能会有反效果,反而将公共卫生暴露在更高的狂犬病毒输入风险之下。
二、减少宠物走私诱发的人道危机。多数走私宠物的商家都会向顾客坦言,他们不能保证客人购买的宠物能够安全送到香港家中,一旦中途丢失,他们会赔偿另一只相同品种的宠物给顾客。宠物之所以在运输过程中有一定机会丢失,是因为走私时有可能被海警中断。走私者为了减轻罪名,会在海警登船之前尽可能销毁不法物品。许多走私的宠物猫狗因为这个原因被抛掷到汪洋大海之中而死于非命。虽然走私行为可耻,但被走私的宠物猫狗是无辜的,更不应该受到这等非人道对待。
政策建议
比对世界其他发达经济体的宠物进出口管制,香港120日的检疫隔离显然过于严苛,渔农署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放宽隔离政策。政府不妨参考自新冠大流行以来得到的有益启示:居家隔离对于喜欢呆在室内的宠物猫具有适用性;电子手环可以应用到宠物检疫上,以确保居家隔离的宠物没离开规定范围。港府甚至可通过和深圳政府合作,在宠物抵港前完成检疫隔离,以缓解本港隔离设施的严重供不应求。
钟一诺博士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联席总监
6月初,我与中大生命伦理学中心的同事一起前往卡塔尔,参加第17届世界生命伦理学大会(World Congress of Bioethics),与来自全球各地的生命伦理学者交流;笔者亦有幸参与是次大会的筹备工作。
主办单位国际生命伦理学协会(International...
孙思涵 博士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助理讲师
近年来,家庭长期照顾者的角色日益受到关注。随着人口老龄化、慢性疾病增多,以及居家安老之普及,愈来愈多人自愿或别无选择地,承担起照料长期生病或残疾家庭成员的重任。这些照顾者通常是患者亲人,如配偶、子女或兄弟姐妹。
他们在没经过正式培训情况下,肩负起医疗、生活照料和情感支持的角色。这是重担,正如一位受访护理长所说,「无论在病房或居家,看见家庭照顾者最多的苦,是难以脱逃的疲惫」。
在香港,家庭长期照顾者因不堪巨大压力,导致有家庭悲剧并不少见。2024年首3个月内,最少已发生了3起「老护老」的悲剧。这些年长照顾者,因无法承受长期照料的压力和抑郁症的影响,最终选择在杀害长期患病的配偶后自尽。此外,也有年轻人因长时间照顾生病的父母,而不得不放弃自己生活,甚至产生「希望父母早日离世」的想法。
内地情况亦相似。以我的家庭为例,家母有两个姐妹,最小的妹妹与父母同住,负责照顾已卧床5年的(我的)外婆。随着外公健康恶化,这对已经承受巨大压力的她来说,增加了更多负担。近期,她自己都出现情绪问题,有抑郁的迹象。那么,这些真实案例背后揭示了哪些伦理困境与挑战呢?
责任抑或负担?
家庭长期照顾者面临的核心伦理困境,通常表现为「责任(Duty)与耗尽(Burnout)」之间的冲突。这种困境源于,照顾者对照料生病或残疾家庭成员的深厚责任感,以及这种责任所带来的身心负担。
家庭照顾者通常由于亲情、爱或道德责任,自愿承担照料亲人的重任。他们将这视为不可推卸的职责,甚至认为这是对家庭的最终承诺。有一位在加拿大一间环境良好、设施完善的小区安老机构工作多年的志愿者发现,即使聘请专业护理人员来家中协助,以减轻家庭照顾者负担,他也从未见过能完全摆脱照护束缚的华裔家庭。这些家庭对于让外来护工提供照顾感到不安,心理上总有难以跨越的障碍。即使患者已经被安置于专业机构,家庭成员依然会轮流陪伴,竭力承担大部分照料工作,与护工之间更像是竞争对手。「必须亲自照顾家人」的观念和责任感深植于传统华人文化中,激励他们提供持续支持和关怀。
正面地看,不离不弃是美德;然而,这种责任带来的身心负担,容易导致照顾者感到极度疲惫和情感枯竭。首先,照顾者要在个人需求和照顾责任之间做出选择。自我牺牲常常意味着,照顾者必须放弃或延后自己的职业发展、社交活动,甚至基本的个人休息时间。这种自我需求的长期忽视,可能会导致照顾者情绪和身体上的耗竭,最终影响到照顾质素本身。
其次,家庭照顾者需要在工作和家庭责任之间做出选择,决策过程涉及对个人价值、家庭期望和社会责任的多重矛盾。作为子女,他们可能因为照料患者,不得不减少工作时间、放弃职业发展机会,甚至完全退出职场。这不仅会影响家庭经济状况,还可能引致自我价值感的丧失。另外,在为患者提供情感支持的过程中,照顾者自己的情感健康亦会受到威胁。他们可能因为患者病情恶化、无效治疗或死亡而感到悲痛、愧疚和无助,最终造成接近「耗尽」的精神状态。
两者须平衡
因此,照顾者面临伦理困境时,最根本的挑战是,如何在履行对家庭成员的责任与保护自己情感福祉之间找到平衡。照顾者不仅需要辨识和接受自身极限,亦要学会在提供关怀的同时,关注自己健康和心理需求。
有效策略包括设定合理界限,并在遇到困难时主动寻求外部支持,例如加入支持小组、咨询心理健康专家,或参与照顾者培训课程以提升照护技能和情感管理能力。
更重要是,社会和文化环境,应该为照顾者提供更全面的资源和更深入的理解。例如,政策制定者和小区组织可以考虑加强对家庭照顾者的支持措施,包括提高照顾者津贴、增加健康教育项目和扩大专门的照顾者支持网络。良好的政策措施不仅可帮助照顾者在承担重要的家庭责任时减轻身心压力,还能鼓励社会更广泛地认可他们的贡献,确保照顾者在面对困难时能够获得及时帮助与支持。
刘善雅博士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联席总监
2022年11月由OpenAI推出的生成式AI就像催化剂,推动全球各领域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AI从以往工科人专属的范畴,一时间变成炙手可热、无人不知。
这个备受关注的工具应该是继新冠肺炎后最能凝聚全球讨论的议题之一。
AI用于教育也是热点,中文大学在过去3个月已举办或合办了十多个针对教育或教学应用的工作坊及讲座,当中包括生命伦理学中心与大学学能提升研究中心合办的「人工智能教育论坛」,探讨大家对应用AI于教学工作背后的实际及伦理考虑。
如何运用是挑战
举办论坛的构想,是让大家在拥抱AI的好处、寻找可用工具时,注意须与潜在的负面影响取一个平衡点。同时,这一系列活动亦为了建立平台,深入讨论「用」或「不用」的考虑。
论坛收获丰富,过程中观察到以下现象︰1)...
黄维达医生
中文大学医学院麻醉及深切治疗学系副教授(专业应用)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研究员(礼任)
「你想不想我尽力救你爸爸?」
「你想不想你妈妈心跳停顿的时候,我继续帮她做急救? 」
在医院里,这是医护人员每天难以启齿的提问。被问的病人家属通常只能模棱两可地应对。这当然是难问难答,因为说不急救,就好像要放弃救治似的。事实真是如此?
每天有不少垂危病人,因为末期器官衰竭、末期癌症,或一些不能逆转的严重疾病,接受着不必要的医疗程序,在医院里受着痛苦地离去。每一个病人入院的医疗目标,从来都是「得到诊断,将疾病医好,重拾健康」,然而,有些病人在诊断或医治期间,已经知道没可能重回过往健康的状况。这时医疗目标会从治愈转为纾缓。如果医护人员与病人家属在医疗目标上能坦诚沟通,可以有效地为进出医院的病人减少不必要之痛苦。
「不做心肺复苏?即是不救我的家人了?」这是大众对不进行心肺复苏的直观理解。心脏停顿是每一个严重疾病的必然终点,因此与病人或其家属讨论「当心脏停顿时不进行心肺复苏」,是常见的题目,所有医院都有相关指引。可是,由于大众对此常有误解,医患之间的讨论欠全面或不够坦诚,因而未能达致减少不必要医疗程序的目标。
建议是否难以接受
当末期病人了解病况而清楚表达放弃维生治疗,或医患已进行讨论并预设了医疗指示,都属于自主选择;但当病人危殆而无法表达意愿的时候,医生便会以医学伦理中「无效治疗」的概念,考虑不进行心肺复苏。「无效治疗」是指不能让病人回复可接受的身体状况之医疗程序。医学上有清楚证据显示,为心跳停顿的住院病人去进行心肺复苏,十居其九都不能重新启动病人心跳,更遑论在病患回复心跳后,将使其心跳停顿的疾病医治好。所以对大部分重症病者进行的心肺复苏法,都很可能是一项被医生认为无效的治疗。
判断一个医疗程序是否有效,除了医学上的判断,也需要准确了解病人对疾病的治疗、康复、甚至死亡的看法。病方有可能对疾病形成和预期发展不了解,或对医疗程序有过高期望,主观愿望与医生的客观医学判断不吻合时,便无法接纳不进行心肺复苏法的建议,如果医护人员为避免与病人家属争拗、被投诉、甚至引起法律诉讼,而进行早已知道不会成功的心肺复苏术,只会为病人带来不必要痛苦。
选择空间有限﹖
由于医护人员在判断无效医疗时,需要征询病方意见,大众可能误以为不进行心肺复苏需要病人或家人同意,甚至要签署同意书。其实医生提出不进行心肺复苏,是出于临床医学判断。与病方讨论是必须的,不过病方的同意并非法律或伦理上的硬性规定。这是基于「病人无权要求医生进行一个无医学需要的治疗程序」的医学伦理概念。以往的医学法律案例判决显示,医生决定不为病人进行心肺复苏法,需要让病方知道,并一起讨论这个决定,但一般不会因为医生未有征得病方同意,便将这个决定判为医疗失误。
说到底,很多医学上的决定,并不常常存在许多可行的选择。你可以想象,一个医疗决定如果能有多个选择的话,便显出这个决定的不确定性。进行生死攸关的医学决定时,每位医生都会尽量谨慎,因为心跳停顿而不急救,就等于死亡,所以只有确定进行急救依然不会让病人回复心跳,或令病人康复到可接受的身体状况时,医生才会与病方提出不进行心肺复苏的建议。这个建议,是医生经过深思熟虑后、无可奈何之下才提出的,病方可以视为一个选项,可是实际上选择空间有限。
坦诚讨论契机
由于「不进行心肺复苏」的实施引发过争议,从而订立了指引,因此引起了大众及医护人员的份外关注。其实,医护人员需要与病方讨论的,又岂止心跳停顿时是否进行心肺复苏呢?医生真正要协助病方理解的,应该是疾病已经到达不可能以医疗方法来逆转的地步,以及再没回到可接受的健康状况之真相。是否进行心肺复苏法的讨论,乃医患双方坦诚讨论的契机,通过相互了解,将医疗目标从治愈疾病,顺利安稳地转化为纾缓病征的措施,才最有意义。
区结成医生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荣誉顾问
韩国医生抗争的伦理疑惑
韩国住院医生从2月开始以辞职罢工作激烈抗争,总统尹锡悦曾坚持不退让、不谈判。
本文截稿前,韩国「全国医科大学教授紧急对策委员会」宣布支持,16间大学医学院的教授们由3月25日开始提交辞呈,希望促使政府与医生对话,调整大幅扩充医学院招生名额的政令。这是一个不能善罢、病人受害的局面。
抗争起因是2月6日韩国保健福祉部径自公布《医学院入学名额扩大方案》,宣布从2025年3月的新学年开始,国内40所大学医学院招生上限也将从现行的每年3058人增至5058人,为期5年,即共计增加1万名医生。这触发医院实习医生和住院医生强烈反弹,集体辞职罢工,以为可以迫使政府收回成命。
韩国政府马上将医疗危机警报级别上调至最高级「严重」,宣称会以司法及行政手段惩处不复工的医生,包括未服兵役的医生会被实时征召入伍。3月1日是死线,返回岗位的医生很少,韩国保健福祉部宣布违反政府复岗命令的医生会受到处分,至少吊销3个月医师执照,连带不能满足专业研修时间,取得专任医生资格的时间将推迟1年以上。政府并声言会以司法程序对付怠工医生。
是次对峙可以视为2020年医生团体抗争的下集。当年医生团体反对医学院学生增额和设立公立医学大学政策,大韩医师协会发起无期限总罢工,政府在新冠疫情压力下暂缓议案。
双方理据
住院医生是医院服务前线运作的主力,集体辞职和罢工使大量手术被取消,因服务停摆而失救的新闻也陆续出现,民情多支持政府。有分析说,韩国会于本月举行国会选举,尹锡悦总统所属政党国民力量在国会议席占少数,最大反对党共同民主党反而占国会过半数,掣肘施政。尹锡悦总统就任两年,民意支持度只得36.2%。这次重手增加医生供应可以争取选票。2020年时共同民主党文在寅政府推动医学生扩招失败,今次尹锡悦若能压服医生,可以彰显执政能力。(《星岛日报》2月26日社论)
政治归政治,从医学伦理角度看,医生很难提出有力理据来支持这种程度的抗争,因为明显会危及病人。
问题是,今次全国八成住院医生参与集体辞职罢工,实习医生至专科医生的年龄差距接近10岁,难道整个世代的医生都欠缺医学伦理教育?皆自私自利?高级医生和教授都支持年轻医生的行动,也是不顾病人死活吗?
政府提出的理据容易明白。韩国65岁以上国民占总人口的比例目前已达19.1%,预计2050年65岁以上人口比率将超过四成,成为全世界国民平均年龄最老的国家之一。政府说,到了2035年,65岁上人口将比现在增加七成,估计导致国民住院总日数增多45%,门诊需求增加13%。此消彼长的是,韩国医生的平均年龄不断上升,年轻医师的比例持续减少,60岁以上之资深医生数目却颷升。韩国医学院招生人数从千禧年至今都未曾增长过,若不果断行动,韩国医界将因为退休潮与医生高龄化而出现严重的人才缺口。
相比之下,医生团体抗争的理据就复杂得多。例如说,城乡医疗差距与个别专科医生不足问题,症结在于韩国的全民健康保险资源分配不均,城市与医学美容相关的专科医生收入高,乡郊普通科医生收入低,形成长期的城乡医疗差距。医院制度也畸型,全国有医生十多万,100间医院的海量工作全落在工时超长薪酬低的一万多名住院医生身上。政府长期无视改善工作环境的要求,今次断然单方面大增供应,完全不予谈判议价余地,才会触发年轻医生史无前例愤怒大爆发。
难处是,即使前线医生面对诸般不公平,愤慨有合理原因,也很难说服公众,必须集体辞职抗争。
罢工合理吗?
道理属谁?现今AI对什么都能给出象样的解答,我请教入门级的Claude-3-Sonnet,医生罢工有可能合理吗?它的回答像香港以前「通识科」,正反兼顾,持平分析。它说医生罢工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涉及平衡多方的权利和利益,包括医生、患者和整个社会。支持医生罢工的论点有:一、其他谈判手段失败,罢工可能是最后手段;二、改善工作条件和解决医生的担忧,最终可以带来更好和更可持续的医疗系统;三、与其他劳工一样,医生有权进行集体谈判和劳资行动。
反对医生罢工的论点包括:一、对患者的潜在伤害,中断照顾可能导致并发症甚至生命损失;二、违反将患者利益放在首位的专业和道德义务;三、侵蚀公众对医疗行业和医疗系统的信任。
总结:罢工应该是最后手段。即使在某些情况下,罢工可能被认为是必要和合理的行动,亦必须制定应急计划,确保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患者的影响。
生成式AI不能具体分析时事。在韩国医生抗争一事,政府之前完全不予谈判商讨空间,也许医生认为集体罢工已经是最后手段,但一下子去尽,明显没有顾及病人,亦没考虑对必要的医疗服务包括紧急服务的冲击,这是未充分思量医生对病人是有「受托责任」(Fiduciary...
钟伟岸博士
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博士后研究员
我们有可能冒犯不存在之人类吗?
2021年,英国一名叫Evie Toombes的患有脊柱裂之女孩,状告她母亲的家庭医生,引发热议。
脊柱裂是一种先天性疾病,属于神经管发育缺陷。当医生发现备孕中的父母有机会将此疾病遗传给子女时,应及时建议他们适当推迟受孕时间,并服用叶酸来避免这一情况发生。然而,Evie母亲的家庭医生忽略了这状况,并没给出相应医学建议,导致Evie在出生后患有脊柱裂,不能跟正常人一样生活。所以,Evie在20岁时告该医生犯下了医疗疏忽,并要求取得赔偿。当地法官肯定了Evie的要求。
以上称为Evie...
免责声明
访谈中所有观点或意见均属个人性质,一概不代表香港中文大学生命伦理学中心的立场。